职业打假是合法索赔还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 四 )


“各地在审理职业打假案件时司法尺度不统一,与法条的表述有一定关系 。”王范武指出,现行的消法第2条很容易产生歧义,建议用排除法,表述为:“为生产经营的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的,不受本法调整” 。此外,在修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时,应将相关条文里涉及经营者的“明知”二字删除 。因为在消费纠纷案件中消费者根本无力证明经营者是否明知,法官在判断经营者是否明知上也有困难 。因此,适用消法的消费纠纷案件要根据案件的特性,对经营者是否明知的判断标准要降低:只要经营者有经营商品或服务的资格,就应该推定其完全了解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各方面知识,责任和义务 。这时经营者的状态就是“明知”,无需证明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特别法,只强调保护消费者——绝对弱者的合法权益,严格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他的义务是保证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条件 。不应给经营者“不明知”的借口推卸责任 。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只要有假、有缺陷或瑕疵,又没有事前告知消费者,就应认定是明知而故意为之,构成欺诈 。
职业打假也需要打假
据相关资料显示,近年来,职业打假人的队伍不断壮大,由从前的“单枪匹马”“孤军奋战”日益走向专业化、团队化,他们维权的基本手段为一买、二谈、三投诉举报、四复议、五诉讼,多方施压,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执法司法能力带来很大的挑战 。根据联商网发布的数据,从2014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审理的职业打假人案件从94件激增到2777件 。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由不同的职业打假人对同一问题在某一时间段、某一地区内反复申诉举报的情形,有些人设计套路,通过退款不退货,甚至通过敲诈勒索牟取利益,这些行为给行政机关的工作带来很大困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正常的市场秩序 。
【职业打假是合法索赔还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打假要做到稳、准、狠,以打服为目的,无谓的投诉和诉讼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的骚扰,更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做自我否定的事 。在发展中社会,有时的确会存在着正当合理必要却不合法的事,但我们要做正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建设者,而不是破坏者 。”王海提醒职业打假人,一定要分得清“打假”和“假打”,对于采取掉包欺诈,甚至用收保费等手段敲诈勒索的害群之马,要积极揭发举报,不能让“假打”抹黑“打假” 。
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武高汉提出,对于职业打假案件的处理,要区别具体情形,不能搞一刀切 。对于那些知假买假索赔后,坚持举报,并且监督行政机关彻底查处不法商家的打假者,应该依法大力支持,并且设奖金予以激励,因为他们不仅仅维护了个人利益,也维护了其他消费者的利益,又协同行政部门维护了市场秩序;对于仅仅止于知假买假索赔的打假人,也应依法予以支持;而对于那些通过知假买假敲诈勒索,甚至和不法分子共同欺诈消费者的“假打”,要依法坚决打击 。
“区别这些情况,是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智慧的考验 。”武高汉说 。
_原题为为《职业打假:是非之争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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