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法院支招正确参与司法网拍

司法|法院支招正确参与司法网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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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采访人员 战海峰
近年来,网络司法拍卖以信息透明、参与广泛、成本低廉等天然优势,受到越来越多竞拍者的欢迎和参与。《法治日报》采访人员近日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江北区人民法院召开的网络司法拍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以来,重庆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累计围观人数超过7000万人,竞拍者遍布全国各地。拍卖物品也是多种多样,既有车辆、房产、土地,也有股票、股权、信托产品、海域使用权、商标专利,还有手机号、古玩字画、奢侈品等。
重庆一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重庆高院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起拍价确定,以“降价为原则”,一拍起拍价一般按处置参考价的70%确定,流拍后二拍起拍价再次降价20%。“降价不等于贱卖,而是通过法定限度内的降价,降低入围门槛,增强拍卖标的吸引力,吸引更多人围观、报名、参与竞拍,使拍卖标的更充分地接受市场竞争检验。”该负责人表示。
那么,如何参与司法网拍,竞拍成功后又该如何顺利过户?针对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在发布会现场,法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答。
认准正规平台警惕“黑中介”
参加司法拍卖,特别是房屋拍卖,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法拍房因起拍价低、零拍卖佣金、不限购等特点,在房产交易市场中受到消费者青睐。目前,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高额收益铤而走险,违规使用标识,打着“司法拍卖”的幌子,冒充“官方人员”,虚构所谓“独家资源”,作出种种虚假承诺,签订“阴阳合同”,既侵害买受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司法权威。
对此,江北区法院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弄清楚信息来源。目前,法院只在七大平台发布司法拍卖信息,除了阿里拍卖和京东拍卖平台外,还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对于通过其他竞买渠道购买司法拍卖物品,大家一定要谨慎,切勿因小失大。
切记网拍费用没有“中间商”
法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通过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竞买不收取拍卖佣金。且除上述七大平台外,任何其他平台和网站都无权提供司法拍卖服务,人民法院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实施司法拍卖活动。
司法实践中,有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迷惑和误导竞买人,按成交价5%—8%计收“中介费”、联络费、腾房费、金融服务费等,更有甚者推行并非银行正规同名业务的“法拍贷”,诱导办理经营贷、消费贷支付款项,增加竞买人交易风险隐患。
如,江北区法院在执行高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对高某名下房屋进行司法拍卖,购买人万某竞拍成功后,因受“黑中介”人员诱导办理个人消费贷来支付保证金和房屋尾款,后因贷款未能发放,无法缴付拍卖尾款,由此承担了悔拍的不利法律后果。
法院依法对法拍房清场交付
司法拍卖的物品如何交付,也是群众关心的话题之一。
法官介绍,司法拍卖对于其他动产以及车辆等都是以实际提取交付为主要方式。而对于法拍房,法院坚持以清场交付为原则,不清场交付为例外,对具备条件的房屋一律要求清场交付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示。在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及时张贴搬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或房屋占有人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搬离。在具体过程中,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赖在被执行的房屋拒不搬离。对此类拒不履行裁判文书、阻挠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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