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常见的法律知识( 二 )


应由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但是道路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9、不具备上高速的车辆 , 发生交通事故后 , 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 , 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 , 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
10、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道路通行 , 发生交通事故后 , 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 , 应由实际行为人来承担 , 如果能证明道路的管理者有过错的话 , 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
11、机动车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 , 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 , 属于产品责任纠纷 , 当事人可以以产品存在缺陷为由 , 向汽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权利 。
12、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 造成同一人损害的 , 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 , 应由多个侵权人按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
1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中关于“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的项目?
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解释没有颁布之前也是争论比较大 , 尤其是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最多 , 现该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 , 该人身伤亡 , 包括精神抚慰金 。
14、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 , 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 , 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 , 也由此规定 , 但批复规定很模糊 , 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 先该司法解释做出相应的规定 , 合理停运损失应该支持 。
15、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 , 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 , 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该最高院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 , 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 , 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
16、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在此以前 , 各地法院的做法也是不统一 , 有的讲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 也有的直接列为被告 , 该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 讲该做法统一化 , 一律列为共同被告 。
17、商业三责任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呢?
在司法实践中 , 有的法院是不允许直接将商业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 , 即便是列为被告 , 保险公司也不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因为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 也有的法院观念超前 , 直接依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 , 判商业险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 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 , 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条款等于摆设 , 保险公司没有抗辩权 。该司法解释也将该标准统一化 , 当事人如果请求将商业险列为共同被告的话 , 法院应准许 , 并且可以判决在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 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进行抗辩 。
1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 , 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 , 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 仍有不足的部分 , 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 。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 , 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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