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改革的措施主要有哪些?如何来评价管仲改革?


管仲改革的措施主要有哪些?如何来评价管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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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改革简介管仲改革又称管仲变法 。管仲(约公元前723年或前716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被称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颍上人,周穆王后代 。是中国古代著名经济学家、政治家、军事家 。后世誉为“圣人之师”、“华夏文明的保护者”、“华夏第一相“ 。
管仲在齐桓公支持下,于丞相任位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重视商业 。《战国策》、《国语·齐语》、《史记·管晏列传》、《管子》、《左传》等都有记载他的生活传记 。
管仲的重商政策,使齐国工商业繁荣发达,依靠国家垄断商业及经营(计划经济)而致富成为强国 。
管仲改革的具体措施:政治行政
在政治方面,管仲特别强调建立一套严格考核、任命和提拔各级官吏的办法 。古人云:“圣人治吏而不治民 。”管仲主张,在官吏的任命与管理上,要“以劳受禄”、“受禄不过其功”,“故明主之治也,明分职而课功劳”、“案其功而行赏,案其罪而行罚” 。他还激烈地批评以下三种不良现象:“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 。”他认为这三种现象都是国家的大患、动乱的根源 。
管仲整顿行政管理:“叁其国而伍其鄙” 。所谓“叁其国”,就是将国划分为21乡,士居15乡,工居3乡,商居3乡,分设3官管理 。所谓“伍其鄙”,就是将鄙野(国都之外的广大地区)分为5属,设立5大夫、5正官分管 。属下有县、乡、卒、邑4级,分别设立县帅、乡帅、卒帅、司官管理 。整顿行政系统的目的是“定民之居”,使士、农、工、商各就其业,从而使部落的残余影响被彻底革除,行政区域的组织结构更加精细化,并且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
用人人事
他提出的用人原则是:“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在任命一切官员时,都必须根据其实际的政绩,特别是要有取信于民的真实政绩,而不是虚假的、表面的政绩 。此外,他还总结出一套对于各级官员实行奖惩的具体办法 。
国中“慈孝”、“聪慧”、“拳勇”出众者,由乡长推荐试用,称职的委任为吏,任用称职的又可以晋升,直至升为上卿助理 。选贤任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世卿世禄制,扩大了人才来源,这一制度成为日后科举制度的雏形 。
兵制改革
其原则是“作内政而寄军令”,其措施是“参其国而伍其鄙”,其内容为:将全国分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 。工商之乡不从事作战,实际从事作战的是士乡十五 。五乡为一帅,有一万一千人 。由齐君率为中军,两个上卿各率五乡为左右军,是为三军,就是“参其国” 。一乡有十连,一连有四里,一里有十轨,一轨有五家,五家为一轨,这就是“伍其鄙” 。轨中的五家,因世代相居处在一起,因为利害祸福相同,所以,“守则同固,战则同强” 。(见《国语·齐语》) 。这是一种社会与军事相结合的战斗体制,亦为后来大规模的战争作了准备 。
社会政策
在社会政策方面,管仲特别重视调节贫富差距 。他主张:治理国家,要“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 。他认为,“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 。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 。”又说“甚富不可使,甚贫不知耻”,因此,他认为统治者的首要任务就是及时地调节社会贫富:“散积聚,钧羡不足,分并财利,而调民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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