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留苏工作情况证明


春节期间留苏工作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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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春节期间留苏工作情况证明
员工姓名

联系电话
【春节期间留苏工作情况证明】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兹有为本单位员工 , 该员工于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内在岗在职 , 未离开苏州市 。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日期:

附件:附件1:春节期间留苏工作情况证明(模板).doc
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在2022年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工作中 , 对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 , 凡申请参加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加分 , 具体细则如下:
一、加分对象: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留苏工作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 。
二、加分标准: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申请2022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和市区积分入学 , 加15分 。
三、加分申请:申请人在2022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日前 , 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留苏工作证明和本人书面承诺(模板详见附件) , 可获加分 。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 且出具证明的工作单位 , 原则上为申请人的在苏参保企业 。以上细则由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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