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常州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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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所需材料清单 (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件
借款人均须提供身份证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借款人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厅或服务窗口等渠道核实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中心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一致的 , 可以用身份证代替公积金储存卡 。
3、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装订整齐,若有补充协议应一并提供 。
4、预付房款收据
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实际应付购房款的20% 。借款人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实际应付购房款的50%
5、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人已婚的,市区、武进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籍证明;金坛、溧阳的公积金贷款 , 提供结婚证 。
 ?。?)购房人未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
 ?。?)购房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
 ?。?)购房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能够证明与死者婚姻关系的材料 。
6、还贷帐户
提供借款人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
【注】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借款人 。
2、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自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自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批准文件、概预算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抵押房产权证等有效材料;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现住公房的,应提供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或出售共有住房买卖契约等有效材料 。
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清单 (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件
借款人均须提供身份证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借款人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厅或服务窗口等渠道核实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中心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证代替公积金储存卡 。
3、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转让前提供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或复印件,房屋转让后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原件审核后退回 。
4、存量房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装订整齐 , 若有补充协议应一并提供 。
5、契税完税单
自契税完税日期起,在两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资金监管的二手住房,以资金监管协议代替契税完税单 。
6、江苏省常州市销售不动产通用发票
资金监管的二手住房不需要提供销售不动产通用发票 , 应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存款凭证 。原件审核后退回 。
7、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人已婚的,市区、武进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籍证明;金坛、溧阳的公积金贷款 , 提供结婚证 。
 ?。?)购房人未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
 ?。?)购房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
 ?。?)购房人丧偶的 , 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能够证明与死者婚姻关系的材料 。
8、还贷帐户
提供借款人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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