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证明材料


株洲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证明材料


株洲生育、终止妊娠、节育、绝育手术等实行定点服务 。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检查、分娩、流产、引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交验下列证件或证明:
(一)单位参保证明;
(二)妊娠诊断、检查、分娩的,交验《生育保险待遇证》和《生育证》 。
(三)引产、育龄期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术的,交验医疗机构手术证明 。非育龄期的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的,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
【株洲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证明材料】(四)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术的,交验单位(居住)所在地的区、县(市)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复通手术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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