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女方产假是158天还是218天?


株洲女方产假是158天还是2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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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湖南产假顺产为158天,具体如下:
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 。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
【株洲女方产假是158天还是218天?】拓展信息: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终止妊娠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已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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