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属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 房屋拆迁是不是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 如果是安置补偿纠纷、强拆纠纷等提起诉讼,是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推荐阅读
- 拘禁债务人向亲属索债 为索债拘禁他人怎么判处
- 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呢
- 株洲企业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怎么手机申请?
- 奔驰S级属于什么意思啊 奔驰s级的区别是什么
- 2023金华磐安留岗员工家属来金过年交通补贴领取详情
- 2023金华磐安县对留岗员工家属来金过年交通补贴多少?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会是多少
- 采沙造成水体发黄,山体滑坡,道路滑坡属于什么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一般如何处理
- 通用流量和专属流量是什么意思 什么通用流量和专属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