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假劣兽药查处存在的四大乱象( 二 )


采访人员在菏泽某县采访时,遭遇了这么一件奇怪的事 。
原来,该县2015年初,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的请求,整合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执法职责,组建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也就是说,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后,兽药、饲料等原属于畜牧部门的执法职能也一并移交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局不再是执法主体 。
但是,由于各方面的缘故,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一年多来,仅仅接管了日常的市场监管职责,省畜牧局每个季度下发的查处假兽药通知请求及汇总情况,仍由县畜牧局尽职 。这批假兽药名单中涉及到该县的经营门店和养殖场,县畜牧局的确在今年1月份进行了查处,并在2月下旬向市畜牧局进行了情况汇报 。县畜牧局之所以不愿意承认,是因为执法职能移交到县综合执法大队后,畜牧局再查处假兽药已属于“非法执法” 。
这个县的情况并非个例 。“省局下通知赠我们,我们只能转发赠各县畜牧局,不约摸转赠县农业局,查处结果也只能跟各县畜牧局要 。”菏泽市畜牧局相关工作人员一席话,道出了执法职能移交不畅赠兽药查处工作造成的困扰 。他希翼,2016年能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