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赞同每天上网6小时,连续上了3个月是精神病这个说法吗?

各大新闻媒体传出消息 ,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了专家论证 , 意味着在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 , “网瘾”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
网络上顿时掀起轩然大波 , 短短几小时 , 在各门户网站 , 该消息的点击率即已上万 , 网友们深感不解、群情激奋 , 对相关专家的想法嗤之以鼻 , 认为他们“犯傻” , 可以申请世界第九大奇迹了 。
网瘾入列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出台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 , 网络成瘾被定义为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 , 表现为对网络的再度使用产生强烈的欲望 。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 , 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 , 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超过3个月 , 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渴求或冲动感;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 。
新闻报道称 , 北京军区总医院从2005年初到现在 , 对3000多名网瘾青少年进行了治疗 , 所有人都有不同程度好转 , 完全康复的占60%以上 , 一般治疗时间为三个月 。调查显示 , 目前我国的网民人数约为2.5亿 , 18岁以下的青少年占18% , 而在未成年网民中 , 近10%有不同程度的网瘾 。
采访人员昨(23)日对成都市的50名普通上班族做了调查 , 超过60%的上班族每天上网时间超过6小时 , 其中多数人上网时间更超过了8小时 。
网友质疑“6小时”称此事很可笑
该新闻一举登上了某网站国内新闻头条 。网友们普遍对这样的定义标准难以接受 。“睡了一觉起来 , 我就成精神病了!”大多数网友反对将网瘾列为精神病范围 , 同时对专家的6小时标准进行了强烈批判 , 称整件事“可笑”“无聊”“荒唐” 。
不少网友指出 , 自己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每天8小时以上的网络生活 , 这“是不是要单位给予工伤补偿啊?”连一名精神病科的主治大夫也说道:“我达标已经几年了 , 谁给我治治?”有激动的网友直呼:“有网瘾是精神病 , 精神病杀人不用担负法律责任 , 同志们 , 赶快来杀专家 , 免费杀的啊!”
网友们对此事的争议焦点主要如下:
那么多“瘾”凭啥网瘾入列精神病?
“吸烟有害健康 , 好几亿人不能戒掉 , 这是什么精神疾病呢?这其中包括那些专家还在吸 , 吸到死为止 。这是什么精神疾病?”有人反问 , “我们现在每个人都有手机 , 有人没有手机就觉得不方便 , 浑身不自在 。是不是也是精神病?”网友们表示 , 这么多“瘾”中 , 为啥就要把网瘾推向“精神病”的风口浪尖?
结果太惊悚相关人员都是病人?
结果太惊悚了!从事信息中心、电讯、设计、科研、IT等相关从业人员都成了精神病?“我是网站编辑 , 从上午8点到下午6点基本全在网上挂着 , 晚上回去泡泡论坛、玩玩游戏……有10多个小时在网上 。看样子我们全单位都是精神病了 , 精神病院够关我们不?”“搞IT的是一群精神病啊 , 哈哈 , 我是不折不扣的精神病啊!”
有网友甚至调侃 , 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补偿和相关医疗福利 , 因为工作把自己“摧残”成精神病了 。
6小时标准符合社会实际吗?
网友还对“6小时”的量化标准表示质疑 。“在如今的信息化社会 , 工作、生活少于6小时上网时间的毕竟是少数 , 这个6小时标准根本不符合社会实际!”
标准出台后进行强制治疗吗?
据报道 , 相关专家指出 , 网瘾可以通过相关治疗和药物得到控制 。激动的网友们则认为这十分“搞笑” , 不能赞同 , 宁愿一直这样病下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