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超载处罚新规定是什么


危险品超载处罚新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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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安全是我们最重要的安全意识,如果生命都没有了那么一切都没有了 。我们应该知道,导致生命消失的安全隐患有很多,比如说车祸,尤其是超载驾驶是交通事故的产生隐患,我们知道我国法律规定不能超载 。那么危险品超载处罚新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
从运政的角度来说: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货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装载符合标准后方可放行 。一方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制止 。
不予以制止就属于不作为,就是失职 。另一方面,也只能予以制止,而不能予以处罚,否则就是越权 。从路政的角度来说: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标准和普货一样,未分开)还可以抄告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可以相应的扣分 。
超载运输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危险品超载处罚新规定是什么】(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
(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
(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 。
(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
(五)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 。
超限和超载的区别
很多人容易将超限和超载混淆,其实两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 。超限和超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含桥梁)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 。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
3.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根据《公路法》第8条规定,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另据有关法律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执自己的法,不能越权 。
4.超载和超限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8条规定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可以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在罚款或者警告同时并处吊扣1个月以下的驾驶证,因此超载只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根据《公路法》第75条和第84条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以下,造成公路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超限有行政法和民事法律上的双重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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