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被撞的责任划分标准


闯红灯被撞的责任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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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对自身本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 闯红灯不仅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们的不负责 , 自己被撞了 , 又要说是对方的错 , 那么自己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更大呢 。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 , 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 。今天 ,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案列
小张刚刚成为一名交通协警保安员 , 工作近2周以来 , 他发现一个特别令人头疼的事 , 就是行人往往不看红绿灯 , 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时间 , 闯红灯的现象特别多 。就像9月24日那天 , 周某在交通信号灯还是绿灯时 , 踏向人行横道 。当走到一个很宽的隔离带时 , 前方的绿灯变红 , 右侧灯变绿 , 机动车开始通行 。周某仍未停止脚步 , 反而急跑过去 , 结果被刘某驾车撞飞 。见此情况 , 小张急忙给120打了电话 , 同时跟当值的交警取得联系 。交警到达现场后 , 通过勘查认定刘某驾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 , 肇事司机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而这件事中 , 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周某是不是也应当承担责任?作为交通协警保安员 , 遇到行人闯红灯时 , 应当怎样做?
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 , 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 , 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 , 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 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 , 遇行人横过道路 , 应当避让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 , 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 , 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 , 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 , 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 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 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 ,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 ,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 , 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从上述案例来看 , 当刘某开车经过人行道时 , 遇到行人周某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 应当避让 , 但是他没有避让 , 所以 , 周某受伤 , 刘某负有责任 。但是 , 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走过一半时遇到红灯 , 应根据情况来判断是继续通行还是原地等待 。周某是在行走至人行道上的隔离带时交通信号灯突然变红的 , 这时 , 周某本应停留在隔离带上 , 但他却闯了红灯 , 因此周某也有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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