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停车费谁来承担


交警停车费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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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交通违章车辆,对此一些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需要扣留车辆,对此很多人有着一些疑问就是在车辆扣留时候所产生的费用怎么办,取车的时候停车场都需要收,那么对于交警扣押车辆停车费谁来承担这个问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一下 。
交警扣押车辆停车费谁来承担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如果是交警扣车,产生的拖车费以及停车费,这个费用你不用给 。如果交警要收,或者是交警委托的第三方要收这个费用 。可以给当地的市公安局局长或者交通管理局局长打个举报电话或者写投诉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 。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 。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
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 。
按照《合同法》来说交警委托第三方保管你的车,是交警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你与第三方并无合同关系 。
所以无论是交警提供的拖车或者停车场还是第三方提供的,车主都不该承担这个费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因交通事故被扣押,交警大队委托停车场保管,在扣押期间的车辆保管费应当由交警大队承担,不应当由您自己掏钱 。
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称政府没有审批划拨专门的暂扣车辆停放场地,只能委托经营性的停车场停放车辆 。既然暂扣车辆停放在经营性的停车场,就得交纳停车费 。交警部门的该观点是错误的 。委托经营性的停车场停放车辆是交警部门的单方行为,并未征得被暂扣车辆的司机或登记所有人同意(被暂扣车辆的司机或登记所有人并未同意承担停车费),因此该行为对被暂扣车辆的司机或登记所有人不产生拘束力 。
交警部门到底有没有权力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事故车被扣多久可以领回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是有权力对事故车辆进行暂扣的 。
说法: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因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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