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税 怎么做到学以致用( 二 )


1.劳务报酬的变革 。在之前的个税计算中 , 劳务报酬是一个单独的项目 , 和工资薪金各算各的 。而在新的税法下 ,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同属于纳税人的综合所得 , 采用“先分后合”的方式来纳税 。对题目中的案例进行一个改编:2019年 , 王先生从单位获得的工资类收入是每月4000元 , 另外 , 在A企业有一份兼职 , 所获得的收入是每月2000元 。
那么按照“先分后合”的思路来进行计算 。分:预扣预缴时各算各的 。工资薪金因为不足扣除额5000 , 每月无需纳税 , 劳务报酬按照20%的税率计算纳税 , 每月应纳税额为(2000-800)*20%=240元 , 那么全年的纳税为240*12=2880元 。合:在次年的3.31-6.30之间进行汇算清缴 。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
此处算上社保8880和专项附加扣除 , 那么王先生其实全年不用纳税 , 是可以进行退税的 。即使不算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和五险一金 , 王先生只需要纳税7200*3%=216元 。也是可以申请退税的 。所以 , 在本身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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