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试题,再问一道票据法的题( 二 )

【票据法试题,再问一道票据法的题】

票据法试题,再问一道票据法的题

4,还有一题银行票据法里的题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 。(2)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 。A银行已经承兑但拒绝付款,戊公司有权对A银行进行追索;(2)如果A银行拒绝承兑,戊公司无权对A银行进行追索 。(3)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4)属于伪造行为 。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你说呢...5,票据法多选题s我国票据法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虽然各票据债务人均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持票人为实际追索时,仍需确定明确被追索对象,偿还追索金额 。基于追索权的选择性、变更性、代位性,持票人可不依顺序任意选择一债务人或数人为追索对象,并在未实现追索权前,变更追索对象,进行新的追索 。但票据法对追索对象的确定也规定了例外的限制情形,即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时丧失对后手的追索权,以避免循环追索我国票据法对汇票追索权的行使作了较详尽的规定,但仍存在一些立法空白,需要不断的完善,以便适应入世需要,与国际接轨 。6,票据法 案例题求答案 第一个案例1.委托性质,意味着双方成立了票据关系.2.合法 我国《票据法》规定了背书转让的方式,背书人可以在汇票上记载 不得转让 字样.3.不合法 43条 付款人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承兑是无条件的,银行应进行承兑.第二个案例1.不是2.不合法3.不应当支持1、甲公司与A银行签订的协议属委托代理 。但这样的协议并不构成票据关系,没有实质交易等条件存在,属于代理关系 。2、乙公司在票据上记载不可转让字样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票据法规定,有权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等字样的权利人只能是出票人 。3、A银行拒付理由成立 。因为A已经向乙承兑,只能对乙付款 。这是为了防止票据丢失等带来的麻烦 。B向A要求付款,A当然拒绝付款,B可以向乙进行追索,乙可以向A进行追索1、属相对抗辩,如上所说,票据已经由银行承兑,丙是票据除当事人外的合法持有人,拒付理由不成立 。如果票据仍然由甲持有,甲乙为票据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据是否履行票据义务而确定票据是否合法有效,根据以上事由,应乙抗辩事由,银行可以拒绝对甲支付货款 。2、票据承兑通俗来讲是指票据合法持有人向票据付款方提示在某个时间某种方式等进行承兑,给予付款方付款准备的时间 。丙为票据合法持有人,银行拒付票据货款,可以向其前手和票据出票人主张票据权利 。希望帮到你靠 一楼你坑爹呢还好没考这道7,票据法案例分析题1)银行C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日期作为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背书日期如未记载,则视为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2)E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的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如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但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3)D公司的主张成立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背面)上记载“不得背书”字样,如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4)A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追索金额包括: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5)B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6))①F公司不能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损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在本题中,该汇票的到期日为4月5日,持票人应在4月15日前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②银行C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经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要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8,中专升大专怎么自考中专自考大专自考流程:考生需要先登录当地自考报名网站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考生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可申请毕业 。中专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自考大专的报考,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 。一、自考大专需要什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等 。考生在考籍变动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材料)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报省自考办审批 。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安排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集中审批,过期一律不办 。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二、自考大专考什么科目自考大专的科目是根据你报考的专业来的,一般是在16门课程左右,按各学校各省市略有区别!公共课:毛概、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 。必考科目: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法、法律文书写作 。选考: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房地产法(选考)、税法(选考)、票据法(选考)、保险法(选考)、外国法制史(选考)、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金融法(选考) 。三、自考大专怎么备考不同类型的自考专科考生选择的自考专科学习形式也是不同的,自考专科的主要学习形式有全日制、业余制、网络班和完全自学四种,考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空闲时间,以及自己所要报考的专业情况来选择 。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首次报名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科目 。此点对于初学者很重要,特别是已经工作的考生,不至于因为看书而心烦意乱,坐卧不安 。而第一次自考的顺利通过,对将来自考的成功是有莫大帮助的 。做笔记 。做笔记一直都是很有帮助的学习技巧,特别有些科目只有一本教材,这就更要自己做笔记了 。整理后就反复背笔记 。做笔记之前找些往年真题研究一下出题规律 。如果这个功课做好了学习自考就事半功倍了 。通过往年的真题测试自己对知识考点的掌握程度 。每道题都要动手写出了,这样跟标准答案对比了才知道自己哪里写得不够好,尤其是文字表达类的,更加突出语言组织能力 。到考试相关论坛或者社区去了解情况,别人遇到的问题或许也是你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看看别人的问题,回答者又是怎么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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