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南通再发新政!最高补贴1200元/㎡,公积金最高能贷160万!( 二 )

土地出让前由属地区镇代办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地质灾害评估手续。加快规划方案评审节奏,开展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模拟审批,支持开发项目“拿地即开工”。非住宅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35%,可办理预售许可。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各区镇)


02
提升商品住宅品质
对高绿地率、环保节能和立体生态建筑予以政策支持,在原有价格备案机制体系基础上,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行价格备案。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
提高市场安置比例
推动拆迁安置对象市场化安置,政府以提供购房补贴等方式,鼓励拆迁安置对象购买商品房更好更快得到安置。人才公寓以市场化方式配置,不再单独供地配建。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04
降低购地资金占用
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在30日内缴纳不低于成交总额的50%,余款在成交后六个月内缴清。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
降低资金监管门槛
对信用等级优良的开发企业,根据信用等级适度下调对应项目资金监管额度;支持使用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的现金保函替代同等额度监管资金。鼓励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开发项目提供开发贷款支持。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类收费,有依据的一律按标准下限收取,无法规或政策依据的收费类别一律取消。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启东市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06
降低家庭购房负担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下调至最低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鼓励驻启金融机构加大住房商业贷款投放力度,家庭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执行20%,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驻启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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