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房子不是你的,你也可以住,只要有了居住权( 二 )




资料图:上海浦东新区梧桐养老社区的长者们 林恩 摄
“老人帮子女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也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保障自己未来居住的权利。”郭韧说。
张晓菊介绍,居住权制度滥觞于罗马法,在古罗马共和国的末年,无夫权婚姻和奴隶的情况日益增多,当家长亡故,那些没有继承权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这时,丈夫或者家主就把一部分家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居住权等遗赠给妻子或被解放的奴隶,使他们生有所靠,老有所养。
“因而,罗马法中的居住权具有扶弱、施惠的功能。”张晓菊表示,通过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可以看出,设立居住权是以无偿设立为原则,有偿设立为例外。
【 罗马法|房子不是你的,你也可以住,只要有了居住权】“原则上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张晓菊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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