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四不”机制推动科研诚信( 二 )


涵养道德内蕴 , 构造“不愿失信”的自律机制 。 内无妄思 , 外无妄动 。 道德自律薄弱是科研诚信失范的内在原因 。 罗尔斯指出:“自律的行为是根据我们作为自由平等的理性存在物将会同意的、我们现在应当这样去理解的原则而做出的行为 。 ”构造“不愿失信”的自律机制 , 就是借助制度支持、环境熏陶、教育引导 , 使道德主体——科研人员通过理性的体认、情感的认同和自愿的接受 , 将外在的诚信规范转化为内心的信念和内在的需要 , 并付诸自己的科研活动中 , 从而形成科研诚信的柔性约束 。 如果说外在诚信规范是被动性的“要我诚信” , 那么道德自律就是主动性的“我要诚信” 。 当诚信成为强烈的价值追求时 , 无论有无失信机会 , 也无论失信成本高低 , 科研人员都能严于律己、恪守诚信 , 是为“慎独”境界 。
强化正向激励 , 构造“不必失信”的保障机制 。 马克思指出:“把人和社会联系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 , 是需要和私人利益 。 ”科研人员作为理性的经济人 , 必然有自己的利益诉求 。 完善激励机制 , 夯实权益保障基础 , 合理满足科研人员在物质待遇、事业发展、荣誉、尊重等方面的需要 , 可减少科研人员的失信冲动 , 降低失信对科研人员的吸引力 , 从而形成“不必失信”的态势 。 建立并完善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 , 保障科研人员的收入水平能体现科研活动的复杂性、创造性与价值性 , 让科研人员过上体面的生活 , 将增强科研人员抵制失信诱惑的定力 。 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科研资源分配机制 , 改善科研条件 , 保障科研资源供给 , 将大大降低科研人员通过弄虚作假、坑蒙拐骗获取科研资源的动力 。 创新科研人才评价机制 , 扬弃“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科研人才评价标准 , 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研人才评价体系 , 从而褪去学术研究的短期化、功利化、浮躁化 , 让科研回归学术本位 , 厚植不务虚声、沉潜学术的土壤 , 将使一些人以失信行为获取名声、地位等的企图大为降低 。 加大人力资本投资 , 提高科研人员科研能力 , 不仅可满足科研人员发展的需要 , 而且可消除科研能力不足这一失信诱因、筑牢“不必失信”的能力基础 。
(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