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会给人类带来哪些灾害( 三 )


比如贵州草海流域森林草场过度采伐放牧始于50年代末 , 70年代末达到高峰 , 破坏最为严重;草海排干涸田于1972年 , 草海生境发生空前规模的破坏 , 进入恶化发展时期 。70年代中、后期自然灾害开始出现 , 并与日俱增 。80年代中期(1983-1986年)是洪涝灾害最为猖獗、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经济损失最大的重灾时期 。重灾迟滞数年时间 。自然生态系统都具有自调节功能 , 当破坏力未达到或超过环境自调节阈值临界水平时 , 环境单因子遭受破坏导致的灾害程度通常是较弱的 , 相关因子的环境调节作用抑制了灾害的恶性发展 。但是当破坏力达到或超过环境自调节临界值时 , 一旦环境多因子同遭破坏 , 必然引起生态系统发生结构性功能障碍 , 环境系统解体并急剧恶化 , 灾害陡增 , 进入重灾期 。因此 , 重大生态灾害的出现是生态系统恶化的标志 。重灾迟滞性在时间上的长短差异与生态系统遭损方式 , 致使生态系统恶性逆转的破坏力的强度和系统破坏突破口控制下的首发灾害类型均有密切关系 。
在生态环境脆弱区 , 因环境系统阈值狭窄 , 自身调节功能弱 , 生态系统平衡易遭破坏 , 重灾迟滞时段相应较短 。此外 , 由于生态灾害重灾迟滞性的存在 , 人们在生态环境超负荷开发中往往忽视本已存在却被掩盖的灾难性后果 。
重复递增性
生态灾害的持续发展过程是环境恶性循环的灾害增长过程 。如果随着生态系统破坏程度的不断加剧 , 生态灾害出现在程度上愈演愈烈 , 在规模上愈来愈大 , 在范围上不断扩展 , 在频率上不断增大 , 在灾情上不断加重的特征称为重复递增性 。由于生态灾害过程存在着综合激发的多种灾害类型重叠致害的机制 , 因此 , 生境破坏积累导致灾害能量积累和灾害效应积累 , 并且在阶段积累和总积累上都存在着随时间而递增的现象 , 即往往后一灾害频发期的危害大于前一灾害频发期 。但这并不意味着某单一灾种也表现出随时间的递增特征 , 单一灾种与其它自然灾害类似 , 呈现出随时间变化 , 灾害强度出现跳跃、涨落的不确定性 , 仅存在着增强趋势性 。生态灾害重复递增性本身就蕴含着灾害积累和扩展释放两个紧密相关的阶段 。生态灾害的积累释放过程与生境破坏过程相联系 。在生态系统破坏初期 , 各生态环境因子功能开始消弱 , 各因子间的维系联结力也开始减弱 。这时因单因子或少量相关因子破坏所产生的灾害能便开始积聚 , 即使出现灾害 , 也仅仅是些局部或瞬间的单发性灾害 。若生态系统破坏加剧 , 失调因子不断增加的同时 , 系统机能会迅速衰退 。当破坏积累达到高峰时 , 环境系统中若干主导因子恶化而发生综合激发反应 , 系统结构瓦解 , 成灾条件成熟 , 大规模多发性的生态灾害不可避免 。一旦致灾诱发因子出现 , 重灾便随即发生 , 在恶性循环中灾害事件与日俱增 , 受灾程度不断加重 , 灾害种类日益增多 , 受灾区域向外漫延 , 孤立灾区扩展成片 , 多种灾型迭发致害 。
生态灾害链
若把生态灾害纳入整个生态环境恶化过程中加以解析的话 , 便会注意到 , 在生态灾害的不同灾种之间往往不是孤立的 , 尤其是形成了灾害网络 , 主要灾害(特别是重灾)的发生 , 不仅会对生态环境加速恶化产生深刻影响 , 构成生境恶化曲线中的突变点或拐点;而且还会因先发灾害造成自然条件和自然因素的改变或转化 , 成为后发灾害孕育的温床和触发契机 。这种因环境恶化 , 在时间和空间上相继发生的一系列具有内在成因和诱导联系的灾害现象称为生态灾害链 。在我国盲目的超量开发行为所造成的森林(草原)退化→水土流失→洪灾暴虐→毁坏耕地的现象并非罕见 , 后种灾害多与前种灾害之间存在着因果或时序联系 。如果生态灾害的发生是由多因子破坏所致 , 那么在整个致灾过程中就会存在多个致灾点 , 就有可能发展为同时并存的多个灾害链 。各灾害链之间灾害的同期重叠 , 相互影响 , 交互出现 , 必然增加灾害破坏强度 , 造成灾情升级 。此外 , 生态灾害是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加重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我国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分布规律可以看出 , 我国三大生态环境区之间的过渡地带既是生态灾害频发带 , 又是突发性灾害灾情严重地区 , 这反映出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 , 使抗御突发性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 , 因而出现同等的灾害程度 , 造成不同灾情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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