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模板( 四 )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 。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收到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六条 违约处理时限
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
第十七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合同解除时,房屋转让等补充协议同时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 。在三方具结后,丙方将监管的房产权属资料交还甲方,将监管的定金及购房款交还乙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项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二十一条 、其它事项:(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丙方(中介服务方):
签约代表: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二、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乙种本--租赁)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本合同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各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
二、在福州市区范围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屋租赁业务适用本合同 。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选择内容,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应将选择事项的序号大写(壹、贰……)填入[];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除 。
四、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 。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 。
六、本合同加注*的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予约定,但应用横线将该条款划除 。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可另订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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