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管聘用合同( 三 )


(三)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次月月底,结清日期为合同期满后一星期 。
(四)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
(五)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月底 。
(六)实行责任工资制的文职人员享有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年度奖评100%乘以公司财年内聘用月份 。实行岗位制的文职人员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 。年度奖评的20%乘以公司财年内聘用月份 。
(七)新年假期按年前一周,年后九天计算,不计算工资,实行补助 元计算
(八)任何文职人员的年度奖评都只计算到公司财年内,超出月份不予计算,公司财年为当年五月一日到第二年四月三十日 。
(九)如果购买了各项保险的文职人员未完成合同期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
(九)未经协商提前解聘的文职人员工资发放日期为离厂后一个月 。且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否则只发放所押工资的80% 。
(十)乙方的人身保障仅限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超出范围公司不负责 。
第三条假期规定;
(一) 文职人员每月两天休假,全年二十二天,节假日计算在内,春节假不计算 。
(二) 未休假的文职人员工资按120%计算,合同期发放 。有急事请假的可以用规定假期冲减 。
(三) 休假人员休假时要做好交接,交接不清造成损失的按旷职处理并追究责任 。
(四) 直系婚、丧假为七天,工资按30%计算 。
(五) 连续休假七天的责任制人员责任工资不计算,岗位制人员计算50% 。
第四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
(2)乙方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聘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 。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聘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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