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 二 )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
第二十三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 。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
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积极举办培训,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 。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企查看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先征求工会意见,并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公司方能作出决定 。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3)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转产、破产或面临破产边缘,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 。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和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
合同期满前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
第三十五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集体劳动合同】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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