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股权转让是非常普遍的经济行为 , 尤其是在近年来经济快速增长下 , 个人投资、股权变动越来越频繁 。但因其往往涉及金额较大 , 交易过程中的涉税相关事项一直是企业和个人十分的问题 。随着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 征管更加严格 , 股权转让各环节中需要注意的涉税事项也在增加 。那么接下来带大家看一看标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 , 需要注意的5大涉税事项 。

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01确定交易各税种纳税主体
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受让人 , 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成为新股东的法律行为 。一般涉及到三方主体 , 一是股权转让方;二是股权受让方 ;三是目标企业 , 即股权转让方持股的企业 。在股权转让税费承担中(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 转让方须缴纳所得税、印花税 ;受让方须缴纳印花税 。
税法规定 ,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 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 , 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 也就是说受让方负有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 。此外如果是法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 , 转让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收入 , 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转让方企业还要就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一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股权转让还会涉及到印花税 , 税率为万分之五 , 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 , 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需要注意的是:被投资企业不用缴印花税 , 也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 由股权转受双方自己完成 。
0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申报时间
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 ,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 , 应于转让协议生效 , 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 , 确认收入的实现 。也就是说 ,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 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二者缺一不可):1)股权转让协议生效;2)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
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 , 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5)以下这些行为已完成的: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
03股权转让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个人转让股权 , 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其中 ,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 , 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 , 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这里的合理费用主要包括个人转让股权时按规定缴纳的税金、凭合法票据实际支付的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及其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 但已作为被投资企业成本费用核算的税费支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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