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租赁合同( 三 )


6.3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三日内内搬离租赁场所,并将租赁物按照出租时的原状交还甲方 。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便利店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租赁物交还前的清理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
6.4 乙方逾期搬离租赁场所或将租赁物按照出租时的原状交还甲方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物,乙方遗留在租赁物的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随意清理、处置,且清理、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占用租赁物期间的租金按租赁期间租金的五倍计算 。第7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签署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_4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
7.2 乙方存在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本合同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4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7.2.1 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7.2.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租、承包的; 7.2.3 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的;
7.2.4 乙方销售假、冒、劣质和过期商品的;
7.2.5 乙方未报、瞒报或少报销售额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销售商品不入或少入帐及帐外设帐等行为;
7.2.6 乙方应按甲方及上级公司的要求及时与供应商结算货款,若乙方未按时付款,且供应商催讨后仍不付款而甲方及其上级公司承担了连带付款责任的;
7.2.7 乙方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完不成甲方下达销售目标的; 7.2.8 乙方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
7.3 乙方逾期交付(或补足)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或本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万份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4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8条 其他条款
8.1 若遇国家征用、拆迁租赁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合同即告自然终止 。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归甲方,且不予补偿 。
8.2 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财产损毁或部分损毁,损毁的财产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因此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8.3 就本合同发出的通知应按本合同上所注明各方的住所地进行寄送,通知应以书面作出;如果合同各方的住所地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住所地发出之通知仍视为已实际寄送 。
8.4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按以下第__8.4.2_____项执行: 8.4.1 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4.2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8.5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附件:《便利店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福建泉州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便利店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乙方:
【便利店租赁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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