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菏泽一市民花费32万投资“返租”公寓 四年仅收到一个月租金( 三 )


“刘先生想要维权,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就必须要走法律途径,而且建议刘先生一定要及时进行维权,因为欠条中的偿还日期为2020年2月22日还清,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年,第三年将会超出诉讼时效,法律不会保护‘躺在床上’的权力。另外,如果协商可以解决,也建议刘先生对协商内容进行录音录像,注意保留证据。”崔律师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早在2001年4月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包括: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事实上,法律早就已经禁止任何形式的“返租”,刘先生的“返租”纠纷属于典型的“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
崔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房产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必须要找“五证齐全”的大楼盘。切勿轻信无良商家的忽悠,务必要将重要承诺事项写进合同里,从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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