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光|沙盘有猫腻!重罚20万!涉及万科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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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光|沙盘有猫腻!重罚20万!涉及万科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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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光|沙盘有猫腻!重罚20万!涉及万科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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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沙盘不一致 , 购房感觉被忽悠!经常看到有开发商用“沙盘以实物为准”来搪塞消费者 , 这回行不通了!日前 , 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青黄市监处罚〔2022〕318号行政处罚决定 , 对青岛中科建信置业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 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 并处罚款200000元 。
01
虚假宣传!万科城市之光被举报
此前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以及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业主递交的青岛中科建信置业在售房时的部分宣传材料和小区售房时的沙盘照片 , 举报该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 。

万科城市之光效果图据网络
经现场调查 , 青岛中科建信置业有限公司所在售楼处已全部拆除 , 沙盘已无法查证 , 但是经实地核实 , 现场与举报人所举报的沙盘存在较大差别 , 涉嫌违法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 , 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 , 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 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 , 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文书显示 , 依据当事人发放宣传彩页、在某网站发布的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一期局部图以及在售楼处放置的沙盘展示通过小区商铺西南侧有内部道路直接通向江山一路且商铺门前没有高差进行误导宣传的行为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 , 构成虚假广告 。

据信用中国02
被罚20万!沙盘误导宣传虚假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 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 并罚款200000元 。

万科城市之光沙盘图据青岛新闻网据资料显示 , 青岛中科建信置业成立于2017年4月 , 注册地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1858号 , 法定代表人为张强 , 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等 。
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 , 透过穿透股权关系 , 青岛中科建信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有两大股东 , 分别是青岛万盈置业有限公司与青岛中科建置业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分别是65%和35% 。 青岛万盈置业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A)持股比例99% , 而青岛中科建置业有限公司为青岛和信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03
有猫腻!买房要警惕沙盘陷阱
为了回避责任 , 开发商往往会在沙盘不起眼的位置标注“本沙盘只是示意 , 进攻参考 , 具体以规划图为准” , 沙盘上的猫腻很多 , 沙盘和实际规划相比都是被优化改动过的 。
比如楼的整体高度会比原设计比例降低15%左右 , 楼与楼之间的间距也会按一定比例加宽 , 因购房者看沙盘是俯视的角度 , 这样就会在视觉上让小区规划更加舒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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