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
此外 , 如果没有商品房预售证是否能够销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云龙律师表示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 , 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与买卖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应当认定无效 , 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所交的款项” 。 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还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或者向当地行业主管行政部门投诉 。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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