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房|官方发话→共有产权房新年“第一变”来啦!( 二 )


但是大家先别着急欢呼,关于共产房出租后,租金如何缴纳、如何分配;共产房二次出售流程、手续、费用等等问题都需要各区代持机构发布更详细的章程,所以咱们还得等等。
共产房|官方发话→共有产权房新年“第一变”来啦!


针对代持机构的规范
代持机构不是营利机构
《通知》第一条还强调了,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单独核算管理,代持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参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市级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保障房中心”)。
这一条也许是为了明确机构的立场。
此外,《通知》还要求代持机构做好共产房信息变更记录!
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建立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管理台账,包括项目台账和每个项目的房屋子台账,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台账。代持机构应当单独保管政府产权份额管理台账、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确保档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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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基于共有产权住房出租、转化出售等业务取得的收益及其孳息,应当单独进行会计核算,专账管理,扣除业务工作中产生的税费、评估费等必要支出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置。
其次,代持机构要在每年3月底前,主动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和财政局、国资委,报告上一会计年度共有产权住房日常运营管理、资金等情况。方便监督管理。
最后,代持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企业绩效考核的业务指标体系,由同级国资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共同实施考核。其代持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的收益及支出情况不计入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经济效益指标范围。
据此了解,代持机构的属性应该是保障性住房服务机构,而非盈利机构。
《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5日起实施。
此前已申购过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怎么办呢?
《通知》也说明了,已经销售的项目,代持机构需要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补领授权委托书。代持机构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变更代持机构,移交已签订购房合同、政府产权份额管理台账、相关业务档案、文件。
据我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全市共有81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总房源约8.3万套。全市已开工共有产权住房73个,房源7.5万套;已交房项目33个,房源3.1万套。
今年已经进入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交付的高峰年,马上就要迎来共有产权房运营的挑战,也是时候出台共产房租赁、退出等机制了,从《通知》看,代持机构就是购房人方便找到的主体,也是各区运营机制制定的主体。
今天先聊到这,大家不用担心共产房凉了,目前共产房正在全国多地推行,共产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经是被国家认可的三大主要保障房,希望未来各种便民细则加快完善!
《通知》原文给大家贴在【阅读原文】了,戳左下角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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