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房地产还能“保值”吗?有人给出“看法”,对此你怎么看?( 二 )



王先生作为一个热衷于房地产投资者 。 其本身已经在多地投资房产 。 在2020年上半年 , 他认为目前全国房价已经到达低点 , 他凭借自己个人经验开始迅速的抄底 。 他相中位于郑州的一处房产 , 当时王先生以此楼盘开盘价15000元购买 , 他得意昂昂认为自己买到了便宜 。
然而几天之后 , 一个消息让他彻底的心碎 , 此楼盘打出广告降价2000元 。 这无疑让王先生陷入到巨大的焦虑之中 , 他联合原先一些购房者大闹售楼部 , 甚至将此开发商告上法庭 。

王先生和这些业主要求也是十分明了 , 他们给开发商提出了两个要求 。 第1个要求按照他们所购房的价格进行退房 。 第2个要求 , 如果开发商不接受退房 , 还可以给他们补偿价格差价 。
结语
然而对于房地产公司而言 , 虽然他们会遭受到道德的谴责 , 但是进行降价销售并不违背相关法律 。 我们作为普通消费者 , 应该明确知道 , 虽然房子价格高昂 , 但是它其本质上是商品 , 任何商品都有上涨和下跌的可能 。 近几年准备购房者 , 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 同时要明确的知道 , 自己是否能够承受房价下跌所给自己带来的压力 。
今日话题:房地产公司纷纷萎缩 , 退房退款无望 , 现在买房就“铁定会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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