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缴纳的契税与支付的出让金一起计入土地使用权的成本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 。 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 。 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 。 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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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区别
(一)主体不同 。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
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后,到国土局办理初审,取得《初审意见》后,报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窗口审批 。 报件资料:a.建设用地单位用地申请(原件1份);b.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c.属国有企业、党政机关申请补办出让手续或改制企业申请补办未纳入土地资产处置范围的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e.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签注盖章日期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f.地价评估报告、技术报告(原件各1份);g.经属地地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宗地图(1:500或1:1000原件1份,A3或A4图原件5份);h.测绘成果表(原件1份);i.经属地地籍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地籍调查表(原件1份);j.改制企业需补充如下资料:
①改制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②企业改制方案(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③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原件1份);
④省属企业改制的,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对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
⑤属困难企业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确认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 k.企业破产或土地使用权抵押失败办理出让的,需提供法院司法裁定书及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l.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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