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 没有什么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


图文 没有什么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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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 , 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 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 , 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 。
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 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 , 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 , 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 , 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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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结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 资源、安全、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在制定有关环境保护、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时 , 应当遵循依法决策等原则 。
严格遵守法定权限 , 依法履行法定程序 , 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 应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布等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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