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直系亲属需要交什么费用 2021房产赠与过户最新政策

2019年6月13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发文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 , 符合以下情形的 , 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 , 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
很多微信群转发了相关的文件 , 很多有心买房的人都对此非常兴奋 , 主要是两个方面的思路:
第一:现在没有买房资格的人可以将房产赠与给直系亲属 , 由此腾出本人的买房资格 , 本人就可以买买买了 。
第二:先用外地的直系亲属买房 , 等过两年将房子赠与给自己 , 没有个税了!
总之大家认为增加了自己的买房资格 , 又有机会了 。其实说到买房 , 资格真的不是大问题 , 钱才是大问题 , 比如广州公司名义买房不限购 , 首付三成即可 , 所以如果你有买房的首付款 , 你有月供的经济收入 , 买房真不是大问题 。
大家仔细看看文件原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 , 我们可以发现 , 其实赠与 , 继承免个税的政策2009年就已经执行了 。事实就是如此 , 一直以来 , 广州直系赠与 , 继承 , 都是免个税的 。请看财税〔2009〕78号内容
房产赠与直系亲属需要交什么费用 2021房产赠与过户最新政策


财税〔2009〕78号
也就是从2009年至今 , 赠与 , 继承一直都是免个税的!旧的文件与新的文件几乎是一样的政策 , 所以这是一个政策延续 。现在其实仅仅是重申一下文件精神 , 废除了旧文件 , 启用新文件 , 但是核心的政策精神没有变化 。
那么为何现在大家觉得免个税这个政策非常好呢?
因为大家以为之前赠与 , 继承需要交差额20%的个税 , 现在不需要交了 , 故而大幅度降低了税费 , 所以觉得是重大利好 。
那么以前其实不存在20%为何大家也没有觉得是利好呢?一方面是2009年的文件已经过去多年了 , 大家也有点淡忘了 , 现在是发文成为热点而已 。
另外真正的原因是其实赠与有大缺陷 。
根据2017年330房地产调控政策:
(二)住房赠与他人的 , 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 , 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
1赠与限购 , 不增加买房资格 。
从2017年330新政后 , 广州赠与给直系也是限购的 , 也就是如果直系亲属是外地户口没有买房资格 , 你无法将房子赠与给直系亲属 , 这样子无法将你的房子除名 , 不增加你的买房资格 。
如果直系亲属有买房资格 , 那就直接以直系亲属的名义买房就可以了啊!何必赠与后你购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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