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释【2020】20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 , 适用本规定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
第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 , 适用本规定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
【无实质修订】《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百五十七条新增规定 ,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 , 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 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 , 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条 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 , 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 , 可以口头起诉 。原告口头起诉的 , 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予以准确记录 , 将相关证据予以登记 。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记录和登记的内容向原告当面宣读 , 原告认为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捺印 。第四条 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 , 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 , 可以口头起诉 。原告口头起诉的 , 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予以准确记录 , 将相关证据予以登记 。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记录和登记的内容向原告当面宣读 , 原告认为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按指印 。【无实质修订】根据《民法典》统一文字表述 , 将“捺印”修改为“按指印”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 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 ,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 对方接受时 , 该合同成立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 , 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送达地址应当写明受送达人住所地的邮政编码和详细地址;受送达人是有固定职业的自然人的 , 其从业的场所可以视为送达地址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 , 并签名或者按指印确认 。送达地址应当写明受送达人住所地的邮政编码和详细地址;受送达人是有固定职业的自然人的 , 其从业的场所可以视为送达地址 。【无实质修订】根据《民法典》统一文字表述 , 将“捺印”修改为“按指印” 。第七条 双方当事人到庭后 , 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 , 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 , 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 , 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 , 由各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 。第七条 双方当事人到庭后 , 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 , 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 , 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 , 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 , 由各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按指印 。【无实质修订】根据《民法典》统一文字表述 , 将“捺印”修改为“按指印” 。第九条 被告到庭后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的 ,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后果;经人民法院告知后被告仍然拒不提供的 , 按下列方式处理:(一)被告是自然人的 , 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二)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应当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
推荐阅读
- 非法拘禁的最新认定标准 非法拘禁司法解释最新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最新司法解释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
- 最高院民间借贷规定 关于民间借贷最新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
- 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解读十四: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