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生效证明怎么开 仲裁裁决书生效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1、劳动仲裁裁决书不需要开生效证明 。2、劳动仲裁裁决书,是法律文书,具体法律效力,对于终局裁决,裁决书结尾处都会写明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书具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三十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3、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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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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