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次南宁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通告


2022年第三次南宁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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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为做好我市2022年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工作,决定开展2022年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币补贴申请受理时间
自2022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
二、货币补贴申请对象
已取得南宁市本级有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居住的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一)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 。
(二)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3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
(三)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3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
注: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中具有属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或者其他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优先实物配租的情形尚未实物配租的,申请货币补贴不受上述受理时间限制 。
三、货币补贴发放标准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3平方米(需扣除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每个家庭最高保障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
(一)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外来务工人员、中专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以及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主申请人的配偶,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 。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新就业专科及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新就业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新就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
(三)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货币补贴人数按照保障人口中的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人数确定;外来务工人员及中专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贴人数按照保障人口中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人数确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贴人数按照保障人口中符合学历条件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人数确定 。
四、货币补贴申请方式
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请 。线上申请的,主申请人可以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智慧住建进入)、“邕有家”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线下申请的,主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工作人员指导通过公众号提出申请 。
五、货币补贴申请材料
(一)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货币补贴需要的材料:
1.主申请人身份证件;
2.主申请人在南宁市范围内开户的银行账号(下列12家银行任意一家: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广西北部湾银行) 。
(二)本市农村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货币补贴需要的材料:
1.主申请人身份证件;
2.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住房租赁备案材料(住房租赁备案纸质材料不需要提供,由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核验);
3.主申请人在南宁市范围内开户的银行账号(下列12家银行任意一家: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广西北部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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