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二 )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 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洛阳师范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 , 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 , 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 , 综合研判 , 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 , 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022年学校招生计划总规模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 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相关问题 。招生计划公布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 二是由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洛阳师范学院阳光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洛阳师范学院阳光招生官方抖音等网络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 , 三是通过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等纸质形式向社会公布 。
第十一条 录取时 , 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 , 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 , 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 , 根据专业计划数 ,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 , 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 , 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 依次类推 , 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 , 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 , 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 ,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 , 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 作退档处理;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 , 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 ,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不限单科成绩 。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 , 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 , 根据专业计划数 , 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
1.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 ,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 , 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 , 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 ,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不限单科成绩 。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60%和专业成绩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 , 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 , 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 ,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不限单科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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