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2022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三 )


(四)审核资格
1.2022年5月14日至18日,由幼儿园现场打印《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表》,通知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 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拟录取幼儿的出生证、户口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幼儿园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前往拟录取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登记 。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和登记的,一律视为放弃其录取资格 。
2.2022年5月19日至20日,幼儿园对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资料或佐证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幼儿园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
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摇号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 。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摇号序号的幼儿家长,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和登记,直至额满为止 。
(五)公示录取名单
2022年5月21日至27日,审核登记结束后的最终录取名单由各幼儿园打印并在面向社会的园公示栏公示一周 。
2021年6月中下旬,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做好幼儿体检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
工作要求
(一)幼儿园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
(二)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
(三)幼儿园在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前,需提前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幼儿监护人具体的资料审核时间、地点、资料的要求和相关提醒等,务必向家长明确一个家庭只能由一位监护人按防疫工作要求到现场进行审核,不须带幼儿到场,并且要求分期分批错开办理 。同时,现场审核的期间,各园要注意做好场所的消毒等防控工作 。
(四)幼儿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且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或未注册登记的,一律视为放弃其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
此方案的解释权归越秀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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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2022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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