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入口+流程 2022拱墅区职称初定认定指南( 二 )


个人和用人单位均须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完善信息、业绩档案和账号隶属部门信息 。详细操作流程可参阅省平台首页“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和“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
(二)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业务选择“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单位按隶属关系选择“浙江省内单位—杭州市—拱墅区”,普通企事业单位人员受理部门选择“拱墅区人力社保局受理点”,中小学校教师受理部门选择“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详细查看申报相关要求后,点击“马上申报”,上传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要求字迹清晰 。
(三)填写申报信息,提取业绩材料
填写各项申报信息,“档案所在地”栏需准确填写,“考核情况”栏填写上年度考核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直接初定可不用上传);“本人述职”栏主要填写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业绩情况,字数控制在150—1000字;并按申报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相关业绩内容 。
(四)上传附件
根据实际情况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
(五)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在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时间前严格审核申报人业绩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本单位公示(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网上报送,填写考核鉴定意见,公示有异议的不予审核通过 。
(六)受理部门审核
受理部门对网上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预审 。
(七)纸质表格报送
预审通过人员应报工作单位审核同意,纸质表格上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表格送受理单位 。上报的纸质表格包括《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3份以及《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提供,下同) 。
(八)纸质表格受理
由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受理(文晖路1号13楼1318室) 。联系电话:88259668 。
(九)表格存档及证书下载
待审批单位审核批准后,申报人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取回,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个人及用人单位可在平台下载初认定资格公布文件,个人可在平台首页“电子证书下载”栏下载电子证书 。
七、有关要求
(一)考试专业不初定认定职称 。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等),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
(二)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工作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初定认定相应职称 。
(三)转岗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认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
(四)公务员 。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认定职称 。
(五)申报原则 。职称初定认定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各有关单位可以受理,初定认定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 。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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