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
日前,公安交警部门发布《关于龙港市启用7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新设备于2021年11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 。
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法代码:1039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违法代码:1352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违法代码:1636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违法代码:1721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223),将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监控设备具体位置如下:
【11月20日起龙港市启用7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龙港市违法抓拍系统点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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