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角料零食:走红容易走心难( 二 )


在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静看来,这位博主还是“吃亏”了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
河南师林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淑芬表示,如果在网购平台买到了“三无”食品,消费者可以首先与售卖商家、电商平台联系,看能否协商解决;也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电商专线请求帮助,或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
田静还提醒,在实施维权行动前需要做好取证工作,如保留购买的食品或照片、购买凭证以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快递物流信息等 。
原厂“正主”的矢口否认、众多素人甚至美食博主的“拔草”“翻车”,年轻人在追求“零食自由”的路上,好像又被收了“新型智商税” 。
钱和提醒年轻人要“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不要盲目追求外表鲜艳的食品” 。但作为一名食安专家,她说:“年轻人吃好三餐更重要 。有的零食高盐、高糖、高脂肪,少吃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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