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辖区无房产证明;
4.落户地证明;
5.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随迁的 , 还需提供相互关系证明 。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 可以将户口迁入本市 。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市登记的《浙江省居住证》;
3.劳动(聘用)合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连续1年的乐清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乐清市内无房产证明;
6.落户地证明;
7.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 还需提供相互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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