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流程


广州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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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补贴转实物)
第一步:正在轮候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提出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的 ,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收到资料后 , 应检查其是否完整填写《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 , 是否已按规定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中相关材料 。
第二步:资料符合要求的 ,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按规定受理 , 填写相应表格 , 在每份复印件上注明“经核 , 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 。
第三步:各级住房保障审核部门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
备注:规定:申请对象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放弃轮候资格 , 及1人户申请对象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死亡的 , 按照家庭情况变更规定处理 。期中 , 轮候期间放弃轮候资格的 , 需提供书面放弃报告或放弃声明书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申报审批表》;1人户申请对象轮候期间死亡的 , 需由其亲属或居委、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代为提交死亡证明等材料 , 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申报审批表》 。
第四步:经审核符合条件变更的 , 按规定向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 其中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 在向产权单位退回原租住的住房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 正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 , 注销轮候号;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 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
【广州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流程】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实物转补贴)
第一步: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提出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的 ,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收到资料后 , 应检查其是否完整填写《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 。
第二步:符合要求的 ,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按规定受理 , 填写相应表格 , 在每份复印件上注明“经核 , 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确认 , 并核对其变更申请表内填报的信息与系统是否一致 , 是否属于优先配租对象并已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核实后加具审核意见 , 同时将变更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 , 连同纸质资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
第三步: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系统录入信息是否正确进行复核 , 并核查变更对象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 复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
第四步:经审核符合条件变更的 , 按轮候号先后顺序进入轮候册 , 保障方式变更并取得轮候号后 , 次月起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双特困家庭除外);经审核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 , 但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 , 按规定继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 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 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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