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海南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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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积金二套房贷款
贷款利率
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一套自住住房或已经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 。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还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还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时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缴交状态为正常;
三、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信用良好;
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七、已支付或投入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八、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且能够及时落实担保;
九、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海南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说明:共同借款人应符合除第二、三项外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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