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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不享受南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
(二)户籍为通过购买住房方式迁入本市的;
【哪些人不能申请南京公租房】(三)在本市已经领取征收拆迁安置补偿金5年以内的;
(四)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顺序如何确定?
保障对象的配租顺序以街道正式受理申请家庭申请材料的时间(回执单或受理时间)先后顺序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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