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材料+额度 潍坊市增设电梯公积金提取


条件+材料+额度 潍坊市增设电梯公积金提取


一、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1.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或所在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同类办法、规定,且在办法实施期内经有关部门审批增设电梯的,出资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2.提取材料:
①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
②提供用于接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银行账户,不得提供被委托人或其他人的银行账户,同时提取职工和配偶公积金的 , 应分别提供职工和配偶的银行账户;
③《不动产权证》、增设电梯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经审批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增设电梯交款发票 。
出资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有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不得提取情形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
3.提取额度:
出资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中每户实际分摊金额,有财政资金补助的需扣除补助部分 。
提取时限: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超过规定期限后办理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截止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载明登记日的账户可用余额中不大于提取额度的部分 。
二、退休(含提前退休)提取
1.提取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或提前退休的 。
2.提取材料:
①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
②提供用于接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银行账户,不得提供被委托人或其他人的银行账户,同时提取职工和配偶公积金的,应分别提供职工和配偶的银行账户 。
③身份证年龄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 , 只提供身份证明;提前退休的,已办理退休证的,提供退休证;尚未办理退休证的 , 提供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的退休审批表 。退休提取需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
3.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退休提取后 , 将无法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所以,提醒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应谨慎办理退休提取 。)
【条件+材料+额度 潍坊市增设电梯公积金提取】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提供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
⑴职工本人提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人的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
⑵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公积金账户所有人(委托人)的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同时办理职工及配偶提取的,应分别提供职工和配偶的身份证和银行账户;
⑶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 , 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 。
以上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原件 。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⑴与购房人(或患重大疾病者)属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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