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时间+入口 2022广州南沙人才住房补贴首次申请指南


标准+时间+入口 2022广州南沙人才住房补贴首次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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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一)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的人员2万元/人 。
(二)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的人员4万元/人 。
(三)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的人员6万元/人 。
补充说明: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首次申请获批后 , 第二次申请在首次申请满1年时提出,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区(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且在本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代缴情况)或个人所得税的,发放剩余补贴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二次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
申报时间:系统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1月27日 。
申报入口:申报单位须在系统开放申报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 。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指主管税务机关 , 下同)及统计关系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法人单位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南沙区领取营业执照且有独立场所 , 以分支机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并且依法向南沙区纳税 , 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视同法人单位处理 。
3.经营范围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
(二)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时须为申报单位在职员工 。
2.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5日期间首次与区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引进人才(包括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员、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认定的科研院所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
4.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
5.在南沙区范围内购房或租房 。
6.未享受过本住房补贴、南沙区复工复产住房补贴、南沙区安家补贴、购房优惠等相关政策(不含区内共有产权房政策) , 未租(住)过南沙区人才公寓 。
7.与本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补缴、代缴情况)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不少于3个月[以办事指南发布之月(不含当月)为起点往前计算3个月] 。
8.学士未满35周岁、硕士未满40周岁、博士未满45周岁(年龄条件以2022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不含本数)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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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材料提交要求
1.上述材料一式一份 , 只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电子表格及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 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 。
2.区相关部门在受理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核查时,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主动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材料的 , 视为放弃此次补贴申报资格 。
咨询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0-39096653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QQ群:457596076(每家单位限1名经办人进群)
审核期限:
申报截止之日(11月27日)起4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 出现特殊情况需组织评审论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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