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高龄津贴申请程序


桂林高龄津贴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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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如下:
凡持有桂林市行政区域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均可自愿申请政府高龄老人生活津贴 。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 。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 。
申请材料:
1、申请时需填写《桂林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表》1式3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A4幅面)各1份 , 并验原件;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并验原件;
5、属敬老院或福利院代为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并验原件和所在敬老院或福利院书面证明 。
二、受理
社区(村)收到老年人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实、公示工作 。
核实工作由社区(村)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调查信函等形式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并在社区(村)公示5个工作日 。核实时申请人应予配合 。
对证明材料齐全、核实情况属实的,社区(村)应及时签署调查意见,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三、审核
申请持社区(村)签署过调查意见的申请表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如果不是本人办理的,办理人还需提供社区(村)委员会出具的老人健在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 , 上报所在县(区)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
四、批准
县(区)民政局(老龄办)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批准完毕 。
【桂林高龄津贴申请程序】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时间以老年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当月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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