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医保统筹区外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负标比例是多少?


株洲医保统筹区外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负标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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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情况在统筹区外住院的,须在就医后3个工作日内报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其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负相应比例后 , 比照统筹地区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标准予以报销,
株洲医保统筹区外医疗费用具体自负标准
【株洲医保统筹区外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负标比例是多少?】(1)外出务工、长期在异地居住等情形因急诊在统筹区外住院的,先自负比例为20%;
(2)经过首诊定点医院办理了转诊手续在统筹区外住院的,先自负比例为10%;
(3)在株就读的外地籍在校学生经学校证明回户籍地住院的,按统筹区内住院政策报销;
(4)上述情形在省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和具体支付比例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支付标准执行 。
(5)城乡居民在统筹区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在出院后次年3月31日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结算,逾期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
株洲医保查询途径
1.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
2.人社服务APP(智慧人社、掌上12333)
3.智慧人社公众号
4.第三方APP(城市一账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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