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工作居住证单位变更办理要求有哪些?


北京朝阳工作居住证单位变更办理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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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工作居住证单位变更办理要求
1、单位:已在朝阳区办理工作居住证开户且已取得当年工作居住证新办指标 。
2、个人:持有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为“有效状态” 。
【注意事项】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个人聘用单位变更实施全程线上办理 。
2、上传的电子材料印章清晰、内容完整(含封面、编号页)、不得有遮挡;内容连续、方向正确;格式为PDF扫描件 。
3、所有打印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材料除外)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专用章 。
4、申请人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原申请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原申请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60日内,及时在系统中“解除员工关联”,员工证件在系统中进行挂起,系统挂起期间个人证件暂为失效状态 。
5、新聘用单位应在员工证件有效期内及时办理单位变更手续(需预留20个工作日用于审批),逾期未办理的,证件将会失效 。同时新聘用单位完成社保增员后,提交线上申请 。经核实,社保增员单位与新聘用单位不符的,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
6、区人力社保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 , 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原申请单位未在上述时限内完成解除关联或恶意拖延解除关联的,视情节严重程度 , 按照冻结指标 , 终止服务,纳入黑名单等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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